根据2009年11月16日的批复, 小型车(吉普车、轿车、19座及其以下客车、2吨及其以下货车)在哈医大四院停车场停放3小时及其以内收费3元/台,3小时以上的每1小时加收1元/台,24小时内最高收费10元/台 。此外,对于中型车(20座至39座客车、2吨以上至7吨货车),3小时及其以内收费5元/台,3小时以上的每1小时加收1.5元/台,24小时内最高收费15元/台。
这些收费标准适用于进入哈医大四院院内停车场的机动车,并且为经营性收费,必须使用税务发票。
建议:由于这些信息是基于2009年的数据,建议在前往哈医大四院前,通过官方渠道或停车场直接确认最新的收费标准,以避免因政策变动而产生不必要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