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社部承认的证书主要分为两类:准入类和水平评价类。以下是部分证书的详细介绍:
准入类证书
注册城乡规划师:由自然资源部、人社部及相关行业协会颁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设立。
注册建筑师: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及省级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颁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设立。
监理工程师: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社部颁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设立。
造价工程师: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社部颁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设立。
建造师: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人社部颁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设立。
注册安全工程师:由应急管理部、人社部颁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设立。
注册消防工程师:由应急管理部、人社部颁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设立。
执业药师:由国家药监局、人社部颁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设立。
护士执业资格: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人社部颁发,依据《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设立。
水平评价类证书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人社部颁发,依据《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设立。
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由民政部、人社部颁发,依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文件设立。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由财政部、人社部颁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设立。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由人社部颁发,依据《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设立。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由审计署、人社部颁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设立。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由国家统计局、人社部颁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设立。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人社部颁发,依据《出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设立。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由银保监会、人社部、中国银行业协会颁发,依据《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设立。
这些证书由人社部或其与其他部门联合颁发,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认可度,是衡量个人专业能力和职业水平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