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异地就医起付标准由参保地规定,具体标准如下:
职工医保
住院费用:起付标准一般为1000元左右,具体标准因地区而异。例如,阿拉善盟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一个年度内首次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统一调整为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二级医疗机构600元。
普通门诊费用:起付标准一般较低,通常在几百元左右,具体标准因地区而异。
门诊慢特病费用:起付标准因病种和地区而异,部分地区可能没有起付标准,或起付标准与住院费用相同。
居民医保
住院费用:起付标准一般为1000元左右,具体标准因地区而异。例如,阿拉善盟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一个年度内首次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统一调整为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二级医疗机构600元。
普通门诊费用:起付标准一般较低,通常在几百元左右,具体标准因地区而异。
门诊慢特病费用:起付标准因病种和地区而异,部分地区可能没有起付标准,或起付标准与住院费用相同。
不同地区的医保政策可能存在差异,具体的起付标准需要根据参保地的医保政策来确定。建议您在就医前咨询当地的医保部门或通过医保服务热线12393进行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