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在广州是能够报销的 。具体报销比例和流程如下:
- 门诊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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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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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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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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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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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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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 住院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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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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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报销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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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报销30%。
- 大病补偿 :
- 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 异地报销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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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区内乡镇级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可直接刷卡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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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外二级及二级以上的公立医疗机构医院住院治疗的参保患者,应在出院后的3个月后,将资料直接到新农合窗口报销医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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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门诊报销,需提交病历及相关检查报告资料以及《新农合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审批表》向新农合业管中心提出申请,经过审核批准后,其门诊医药费用可以列入到新农合的报销范围内。
- 报销所需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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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病历、费用清单、医疗费用原始凭证、出院病情证明(包括治疗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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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本人银行账号(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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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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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证明或打工证明。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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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在广州看病时,应选择国家承认的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进行治疗,以确保能够顺利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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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时,需携带完整的报销手续和相关材料,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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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应在出院后及时办理报销手续,以免影响报销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