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报医保回到广西后是否还能使用,主要取决于是否已经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以下是相关信息的总结:
- 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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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想要在广东异地使用医保,首先必须在自己的社保地提出异地医保备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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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成功后,可以在广东就医时自己全额垫付费用,再拿票据回广西报销,不能直接使用社保卡结算。
- 备案后的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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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后,不能两地同时使用医保,如果回到参保地想要使用,需要去医保部门撤销异地备案后方可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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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了异地医保回原地可以在本地继续使用医保卡,但需要先到医保部门撤销异地备案,才能实现本地区的就医报销待遇。
- 法律依据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综上所述,如果你已经在广东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那么回到广西后不能直接使用医保,需要先撤销异地备案,才能使用医保报销。建议你在回到广西前,先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了解具体的报销流程和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