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村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比例

本信息整理自互联网公开渠道,仅供参考,可能存在不准确或滞后之处。为确保准确性,请务必通过当地医保局官网、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或医院官方渠道核实最新政策与就诊要求。如发现内容有误,欢迎联系反馈至:,我们将及时核查并更新。

广西农村医保异地就医的报销比例如下:

  1. 年度内第二次及以上住院
  •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个人每次基金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未明确。

  •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个人每次基金起付标准为200元,报销比例未明确。

  •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个人每次基金起付标准为100元,报销比例未明确。

  1. 长期异地就医人员
  • 短期异地就医人员办理异地备案后按参保地就医的报销比例执行。
  1. 异地转诊人员
  • 转诊到自治区外住院的,在参保地住院治疗报销比例的基础上降低10%。
  1. 不符合异地就医(转诊)备案条件的人员
  • 在自治区外住院的,在参保地住院治疗报销比例的基础上降低20%。
  1. 异地就诊待遇
  • 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同意转院住院治疗的,在参保地住院治疗报销比例的基础上,区外住院降低10%(区内不降比)。

  • 未经同意转院的,区外住院降低20%。

  • 长期(6个月以上)跨统筹地区异地居住,经国家医保服务APP、广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广西医保微信公众号、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审批通过后按参保地住院治疗报销比例执行;未经备案的,区外住院降低20%。

  • 短期(6个月以内)跨统筹地区外出探亲、旅游等因急病住院的,可在国家医保服务APP、广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广西医保微信公众号、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审批通过后按参保地住院治疗报销比例执行。

  1. 医疗机构级别
  • 乡镇卫生院就医,起付线为100元,报销比例为90%。

  • 县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200元,报销比例为82%。

  • 市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500元,报销比例为65%。

  • 省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700元,报销比例为55%。

建议:

  • 长期异地就医人员异地转诊人员 应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以确保能够按照参保地的报销比例进行报销。

  • 不符合异地就医(转诊)备案条件的人员 在自治区外住院时,报销比例会降低20%,因此建议尽量办理备案手续。

  • 选择医疗机构时,可以考虑医院级别和起付线,以降低个人自付费用。

提示:本内容不能代替面诊,如有不适请尽快就医。本文所涉医学知识仅供参考,不能替代专业医疗建议。用药务必遵医嘱,切勿自行用药。本文所涉就医相关政策及医院信息均整理自公开资料,部分信息可能有过期或延迟的情况,请务必以官方公告为准。
大家都在搜
首页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