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的通知,广东确实计划在2025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以下是具体信息:
1. 调整时间
调整将从2025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2. 调整内容
此次调整分为四类标准,覆盖全省各地市,具体如下:
- 一类地区:广州、深圳,最低工资标准为250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3.7元/小时。
- 二类地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最低工资标准为208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9.8元/小时。
- 三类地区:汕头、惠州、江门、湛江、肇庆,最低工资标准为185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3元/小时。
- 四类地区:韶关、河源、梅州等10个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75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4元/小时。
3. 调整背景和目的
此次调整旨在:
- 更好地保障低收入劳动者的基本生活;
- 提高劳动者的工资收入水平;
- 促进共同富裕和高质量发展。
4. 其他信息
根据通知,有条件的地市可以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适当上调,但需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信息来源
以上信息来自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的相关通知。
如需进一步了解,可以参考上述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