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63元至19317元
南宁市2023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下限为3863元/月 ,上限为19317元/月 。该标准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灵活就业人员及单位职工的社会保险缴费核定,执行周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适用对象与范围
灵活就业人员
包括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以及其他具备劳动能力并自愿参保的非单位在职人员,可在3863元至19317元 区间内自主选择缴费基数。单位职工
所有在南宁市依法设立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均需按照统一公布的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申报工资,用于计算单位及个人应缴社会保险费金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面向未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城乡居民,设有15个缴费档次 ,供不同收入层次人群按年选择缴纳。
(二)缴费比例与金额对照表
参保类型 | 缴费基数(元/月) | 个人缴费比例 | 单位缴费比例 | 月缴总金额(元) |
|---|---|---|---|---|
灵活就业人员(最低档) | 3863 | 20% | - | 772.60 |
灵活就业人员(最高档) | 19317 | 20% | - | 3863.40 |
单位职工(最低档) | 3863 | 8% | 16% | 927.12 |
单位职工(最高档) | 19317 | 8% | 16% | 4636.08 |
(三)申报流程与时间安排
申报期限
2023年度社保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已于2023年1月29日 启动,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 ,逾期未报将影响当年度社保待遇核算与发放。申报方式
单位可通过线上系统或前往指定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完成申报,地点包括**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金湖部)**等指定网点。变更机制
如遇政策调整或数据更新,人社部门将在官网发布通知,单位及个人应及时关注并按最新要求执行相关操作。
当前社保缴费基数设定兼顾了经济发展水平与参保人负担能力,有助于保障全体参保人员的基本权益。合理选择缴费基数不仅关系到个人未来养老金水平,也直接影响医疗、失业等其他社会保障项目的覆盖程度。建议广大参保人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和长期规划,科学选定适合的缴费档次,确保社保制度的可持续性与公平性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