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保跨省住院报销比例不一样,具体分析如下:
不同地区医保政策差异
备案情况: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员,在备案地就医时,报销比例通常与参保地相同。例如,成都市参保人员办理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后,在备案地住院就医结算时,执行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支付政策。
未备案情况: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员,跨省住院报销比例通常会降低。例如,成都市参保人员未办理备案登记在跨省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非急救抢救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在本地住院就医支付比例基础上降低5%。
就医类型
异地转诊和异地急诊抢救:这类人员的报销比例降幅相对较小。例如,国家规定跨省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支付比例的降幅不超过10个百分点。
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这类人员的报销比例降幅相对较大,通常不超过20个百分点。
地区差异
不同地区的医保政策存在差异,导致跨省住院报销比例不同。例如:
深圳市:深圳医保一档参保人在惠州长期居住并办理备案后,住院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报销90%。
成都市:已备案的成都市参保人员在备案地享受住院医保待遇。
清远市:清远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市内住院报销比例为一级医疗机构90%,二级医疗机构75%,三级医疗机构65%;而异地住院报销比例为一级医疗机构70%,二级医疗机构60%,三级医疗机构50%。
总结
居民医保跨省住院报销比例因备案情况、就医类型和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已备案的参保人员在备案地就医时,报销比例通常与参保地相同;未备案或非急诊且未转诊的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报销比例会有所降低。此外,不同地区的医保政策也会影响报销比例。因此,参保人员在跨省住院前,应提前了解参保地和就医地的医保政策,并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以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