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办理
瘫痪病人是可以办理残疾证的。以下是办理残疾证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
- 申请 :
- 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和二寸免冠照片六张,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
- 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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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残联对于残疾特征明显的申请人,可以依照残疾标准,易于认定残疾类别、等级者,可直接填写评定表,并在评定表中明确记录残疾特征和直观评价,但必须经过包括理事长在内的3人联合评定、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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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瘫痪在床行动不便的申请居民,可以申请上门评残服务。家属携带申报资料去所在社区开具证明信,领取残疾人申请表及评定表,自行填写表,等待每月最后一周的周四,由定点医院的医生提供上门评残服务。医生评残签字后,家属自行去医院医务科加盖公章,之后送回街道残疾证办理行政审批窗口,评残结果社区公示五个工作日,审核后出证并交给街道民政办,社区工作人员来街道取回残疾证并发放给残疾人。
- 审核与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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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残联理事长(初审员)根据申请人的相关材料和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作出的残疾评定结果进行初审。对于信息虚假或经医疗机构作出的残疾评定结果不符合残疾标准者,予以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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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通过后,残疾证将交给街道民政办,由社区工作人员来街道取回残疾证并发放给残疾人。
综上所述,瘫痪病人在办理残疾证时,需要提供必要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并且可以通过上门评残服务来简化流程。建议联系当地残联或医院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残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