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居民医保的报销金额因地区、医保类型、医疗费用种类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以下是成都和绵阳的具体报销情况:
成都居民医保报销情况
门诊费用报销: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在门诊统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门诊统筹支付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由门诊统筹基金按60%的比例支付,一个保险有效期内报销不超过200元。
住院费用报销:成都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合规住院医疗费用,先报基本医疗保险,再报城乡大病保险,最后报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绵阳居民医保报销情况
门诊费用报销:绵阳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在门诊统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门诊统筹支付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由门诊统筹基金按60%的比例支付,一个保险有效期内报销不超过200元。
住院费用报销:经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住院及门诊特殊重症疾病)年度内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绵阳市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2024年度为17021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给予报销,不设年度封顶线。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医保政策可能会有所差异,具体的报销金额和比例应以当地医保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