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欠费补缴后是否能在当月使用,需根据断缴时间来确定,具体如下:
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如果在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补缴欠费,那么从缴费当月即可享受医保待遇。例如,职工医保参保人在转移接续前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可按转入地规定补缴职工医保费,缴费当月即可在转入地按规定享受待遇,中断期间的待遇可追溯享受。
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至180天(含):如果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但不超过180天(含),补缴后从缴费当月开始计算,3个月后方可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中断缴费180天以上:如果中断缴费超过180天,补缴后从缴费当月开始计算,6个月后方可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因此,如果医保欠费补缴的时间在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当月是可以使用的。如果超过这个时间,就需要根据上述规定等待相应的时间才能恢复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