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医保异地生育的报销流程如下:
- 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
-可直接在医院结算报销,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
- 异地就医 :
-需先自行垫付费用,之后携带相关材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
- 生育异地备案 :
-只能在医保经办机构前台办理,且仅限参加职工医保人员办理,且仅限广东省内。
- 无法直接结算的处理 :
-如不能在异地定点医院进行直接结算,可全额自费后一年内到医保经办机构前台办理零星报销手续。
- 报销所需资料 :
-诊断证明原件
-医疗收费收据(发票)原件
-广东省内户口:《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非广东省内户口:《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与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如《准生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综合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和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参保人除外)
-社会保险卡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为他人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 报销时限 :
-生育医疗待遇应于生育出院后两个月内到各镇区社保部门办理。
建议:
-
在异地生育前,建议先了解当地医保政策和报销流程,确保准备齐全所需材料。
-
如果可能,尽量在异地定点医院进行直接结算,以减少后续报销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