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社保的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的就医情况有所区别,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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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选定定点社区服务机构就诊或转诊到本镇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 :可以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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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到镇定点医院门诊部或定点专科医院门诊就诊 :可以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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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到市内三级定点医院门诊就诊 :可以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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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到其他医疗机构就诊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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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镇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抢救 :可以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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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到市内医疗机构门诊抢救 :可以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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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就医因患恶性肿瘤,已在市外医疗机构进行住院放、化疗或手术治疗且需在该医疗机构继续进行住院治疗的参保人 :可凭相关诊治资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市外医疗机构继续治疗申请,核准后按转院支付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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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抢救在医疗机构高收费病区住院的 :如能提供与普通病区费用差价的,按普通病区收费标准计报;不能提供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各段支付比例减少4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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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因急、危重病就近在非本市定点医疗机构急诊住院发生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 :可按在本市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待遇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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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因急、危重病就近在非本市医疗机构门诊抢救无效死亡产生的基本医疗费用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70%支付。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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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量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以享受更高的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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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急诊抢救等特殊情况,及时提供相关证明,以争取更高的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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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医保的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确保报销金额在合理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