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可以看门诊。根据相关政策,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的报销范围包括普通门诊、慢性病门诊和特殊疾病门诊等。具体如下:
普通门诊报销
参保居民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可报销。乡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稳定在50%左右,部分地区可达60%。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430元。
慢性病门诊报销
参保居民通过慢性病认定后,发生的符合有关规定的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包括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长期用药费用,以及一些其他需长期门诊治疗的疾病费用。
特殊疾病门诊报销
部分地区将治疗周期长、对健康损害大、费用负担重的慢性病、特殊疾病门诊费用纳入基金支付范围,如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以当地政策为准。
不同地区的政策可能会有所差异,具体的报销比例、起付线和支付限额等以当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