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的医保 可以 转回四川。以下是医保跨省转移的一般流程:
- 终止原参保地医保关系 :
- 参保人员在跨统筹区就业前,需在原参保地办理终止医保参保手续。
- 获取异地参保凭证 :
- 转出地(广东东莞)出具异地参保凭证,并办理转出手续。
- 申请转入新就业地医保 :
-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四川)参加医保后,携带规定资料前往转入地社保机构申请医疗保险转入。
- 转入地经办机构受理 :
- 转入地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符合当地转移接续条件的,应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转出地经办机构联系,生成并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 完成医保关系转接 :
- 原参保地在收到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向新参保地邮寄《参保凭证》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变更类型信息表》,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完成医保关系的转接。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此外,《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也明确规定了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可跨省转移接续。
因此,如果您在四川就业并希望将医保关系转回四川,可以按照上述流程操作,确保医保关系及缴费年限顺利转移。建议提前咨询两地社保经办机构,了解具体政策和所需材料,以确保转移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