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女可以申请的社会救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最低生活保障 :
-
需要持有当地常住户口,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对于因重病、重残等特殊困难导致刚性支出较大的家庭,即使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低保标准,经认定后也可纳入低保范围。
- 再就业培训 :
- 失业人员、特殊群体(包括精神病患者)可向就业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就业服务中心等申请再就业培训。
- 免费投药 :
- 对于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家庭条件确实困难的,可向所在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免费获取****。
- 困难精神残疾人住院医疗救助 :
- 贫困家庭(如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等)或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低收入或贫困家庭,可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残联、街道残联或社区服务机构提出申请,获得住院治疗资助。
- 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住院项目 :
- 贫困家庭或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低收入或贫困家庭,可向当地民政部门、残联或指定的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执行机构提交申请,获得免费住院治疗资助。
- 城市医疗救助 :
- 对享受了城市低保的精神病患者,可从城市医疗救助金中解决一定金额的医前救助卡,用于平时购药维持治疗;对严重精神病患者入院治疗的,按城市医疗救助政策,一年可予以最高限额的住院救助。
- 农村医疗救助 :
- 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精神病患者要纳入农村低保,按农村低保补差标准全额进行补助。农村精神病患者每年可从农村医疗救助金中酌情解决一定金额的医前救助卡,用于在就近卫生院或卫生室购药维持治疗;病情严重者需入院治疗的,通过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报销后再予以二次救助。
- 残疾人保障补助 :
- 精神病人如果符合残疾人的标准,可以申请残疾人保障补助,包括生活补贴、护理补贴、康复补贴等。
- 贫困救助补助 :
- 精神病人如果家庭经济困难,可以申请贫困救助补助,包括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
- 其他补助 :
- 精神病人还可以申请其他补助,如教育补助、就业补助、住房补助等。
建议精神病患者及其家属详细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申请程序,并向当地民政部门、残联或相关服务机构提交申请,以获得相应的救助和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