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医保的报销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普通门诊报销
报销范围: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如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的就诊费用。
报销比例:在乡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60%,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430元。
二、“两病”门诊报销
报销范围:“两病”(高血压、糖尿病)门诊报销药品为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专项用于城乡居民“两病”的治疗性药品。
报销比例:使用“两病”用药目录中乙类药品的,个人先需自付10%。
三、门诊慢性特殊病种报销
报销范围:包括高血压、糖尿病、慢性肾功能衰竭等慢性疾病。
报销比例:在相应病种年度报销限额内,按新规范围内费用的70%(乙类项目先由个人自付10%后计算)进行报销。
四、住院报销
报销范围: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报销比例: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有所不同,一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可达90%,二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可达80%,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可达60%。
五、大病保险报销
报销范围:包括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白血病等8种大病,以及肺癌、食道癌、宫颈癌等12种大病。
报销比例:起付线以上的费用按60%支付,最高限额可达25万元。
新农合医保的报销范围广泛,涵盖普通门诊、慢特病门诊、住院医疗、大病保险等多个领域,为农村居民提供了较为全面的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