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职工住院报销比例如下:
- 在职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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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个人承担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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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个人承担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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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个人承担6%
- 退休人员及工作年限满三十年以上的在职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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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个人承担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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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个人承担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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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个人承担3%
- 一个自然年度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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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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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7万元
- 补偿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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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筹资提升到340元,其中各级政府补助增加,达到人均2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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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平均的实际报销比例在50%以上,尤其是提高基层门诊对慢性病诊疗的报销比例
这些政策旨在减轻职工的医疗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议参保人员了解最新的医保政策,以便更好地利用医保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