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广西农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不可以 在广东报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相关规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的报销需要在参保人所在的参保地进行。这意味着,如果参保人在广西参加了新农合,那么他们需要回到广西进行报销,而不能在广东直接报销。
具体来说,如果参保人在广东住院,他们可以将相关的医疗费用单据(如住院病历、费用清单、住院发票、出院小结、身份证、合作医疗本、转院手续等)带回广西,并按照当地新农合部门的规定进行报销。虽然有些情况下,新农合可以跨省使用,但报销过程仍然需要回到户口所在地进行。
因此,建议参保人在需要使用新农合报销时,提前了解并确认当地的报销政策和流程,以确保能够顺利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