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村社保在广东的报销比例因不同医疗机构而异,具体如下:
- 市级定点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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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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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55%(辽宁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按45%执行)
- 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及省域外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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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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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40%
- 新农合门诊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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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卫生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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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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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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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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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合作医疗门诊报销限额:5000元每年
- 新农合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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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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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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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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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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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县级新农合管理机构同意转诊备案,并在县域外除市级、省级定点的医疗机构住院的:统一报销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40%,保底报销比例20%
- 新农合大病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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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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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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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75%到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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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到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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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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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先心病等8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的70%,肺癌等12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力争达到70%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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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 :根据医疗机构的级别选择合适的报销比例,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较高,而省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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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转诊政策 :如果需要转诊到省外医疗机构,应提前了解并办理转诊备案手续,以确保能够享受较高的报销比例和保底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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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起付线 :不同医疗机构的起付线不同,需提前了解并准备好相应的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