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长峰医院“4·18”重大火灾事故的具体原因已经通过官方调查报告予以明确。以下是详细说明:
1. 事故基本情况
- 时间:2023年4月18日12时50分。
-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靛厂新村291号北京长峰医院。
- 伤亡情况:事故共造成29人死亡、4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3831.82万元。
- 事故性质:被认定为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 起火原因
根据国务院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报告,火灾的直接原因是医院住院部内部改造施工作业中存在严重违规操作:
- 违规施工行为: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同时进行自流平地面施工和门框安装切割作业,这两种作业存在交叉作业的安全隐患。
- 易燃材料引燃:在施工过程中,使用的环氧树脂底涂材料含有易燃易爆成分。现场作业产生的火花引燃了这些可燃材料,从而引发火灾。
3. 官方调查与后续处理
- 调查机构:国务院成立专项调查组,由应急管理部牵头,联合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多个部门参与调查。
- 事故责任追究:国务院安委会对该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 整改措施:事故发生后,北京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迅速采取措施,加强建筑施工和医院消防安全管理,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 事故警示
此次火灾暴露了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安全意识薄弱等问题。施工过程中交叉作业、违规使用易燃材料等行为是火灾发生的重要原因。这为建筑行业和医疗机构敲响了警钟,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规,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了解官方报告的具体内容,可以参考国务院发布的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