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
广西的异地医保住院 是可以报销的 。具体规定如下:
-
医保卡可以异地使用 :异地就医的人员需要携带社会保障卡到参保所在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异地就医的登记、审批及备案手续。
-
备案后可享受直接结算服务 :在机构审批备案之后,异地就医人员应遵循就近就医的原则,进行定点医疗。通常可以选择居住地一到三家的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异地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期限是每年可以定一次。办理了长驻外地或异地安置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在备案地的所有异地联网医院住院,都可以联网报销。
-
自治区内异地就医无需备案 :跨省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可以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而自治区内异地就医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
医疗费用报销直接结算 :广西已开通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服务,参保人员可凭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在已联网的自治区内定点医药机构直接结算生育及就医购药费用。
-
免备案管理服务 :广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参保统筹地区外、自治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异地就医购药,实行“免备案”管理服务。
-
报销比例调整 :未经医保经办机构同意转院住院治疗的,基金报销比例会有所降低。具体为:经同意转院住院治疗的,在参保地住院治疗报销比例的基础上,区外住院降低10%(区内不降比);未经同意转院的,区外住院降低20%。
综上所述,广西的异地医保住院是可以报销的,参保人员只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备案和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即可享受直接结算或回参保地报销的服务。建议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前,先了解并确认相关政策和程序,以确保顺利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