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医保的报销流程和比例如下:
- 住院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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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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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个人承担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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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个人承担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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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个人承担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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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及工作年限满三十年以上的在职职工 :个人承担比例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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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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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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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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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药品及普通诊疗费用 :在职职工统筹基金支付85%。
- 门诊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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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每年最高门诊报销3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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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学生意外伤害年度发生费用最高限额为5000元,按照80%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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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特病”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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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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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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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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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限额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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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列报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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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发性硬化、发作性睡病、戈谢病等罕见病门诊按照50%报销,年度最高限额4万元,且不设起付线。
- 村卫生室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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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已实现100%村(社区)能够办理医保事项,1.42万家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已纳入医保定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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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恶性肿瘤等15种常见慢性病在村卫生室直接报销。
- 异地就医 :
- 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可以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自治区内异地就医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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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政务服务事项线上线下融合办理 :通过广西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和广西政务一体化平台,实现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线上办理,优化申请材料和表单,实现“多表合一、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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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参保人员可将个人账户使用权授予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亲属。
建议在办理医保报销时,提前了解相关政策和流程,确保材料齐全,及时申请,以最大限度地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