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是否需要先交钱再报销,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一般情况
直接结算: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职工医保通常可以直接结算。患者在住院或门诊就医时,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医保统筹基金直接支付应报销的费用。例如,某患者住院总费用为10000元,医保报销比例为70%,个人自付3000元,医保统筹基金直接支付7000元,患者只需缴纳3000元即可出院。
个人账户支付:职工医保设有个人账户,门诊看病时可以先使用个人医保卡上的费用支付,个人账户不足时才需要自己掏钱付账。
特殊情况
先垫付再报销:在以下几种情况下,职工医保需要先垫付医疗费用,然后再进行报销:
急诊忘带社保卡:参保人员急诊忘带社保卡,可以开通医保码看病就医,如医院暂不支持医保码的,可以先垫付医疗费用再报销。
社保卡未办理好:参保人员已办理参保登记并缴纳医保费用,但社保卡还未办理好,可以先垫付医疗费用再报销。
异地就医未备案:非急诊情况下,参保人出院前未办理备案手续的,可以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在申请补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再报销。
系统停机:因系统停机原因未能成功刷卡结算的,参保人员可以先垫付医疗费用再报销。
先自费后医保: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或者单位先行支付,治疗结束后,被保险人凭医院的紧急医疗记录、检查、化验报告、发票和医疗费用明细表,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