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医院合作医疗报销比例和范围如下:
报销比例
门诊报销比例:乡镇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可达70%,县级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40%-80%。
住院报销比例:在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500元以下的报销25%,500元(不含)以上10000元以下的报销65%,10000元(不含)以上的报销50%。
报销范围
门诊报销范围:包括普通门诊、慢性病门诊和特殊疾病门诊。
住院报销范围:包括住院医疗费用和大病保险报销。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的报销比例和范围可能会因地区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咨询当地的医保部门或合作医疗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