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新农合在北京看病报销主要有两种方式: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和手工报销,以下是具体的报销方式和流程:
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在住院前,需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并选定北京的定点医疗机构。例如,如果你选择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就医,需在备案时将其选为定点医院。
持卡就医:备案成功后,持社会保障卡(医保卡)在北京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住院登记。
出院结算:出院时,医疗费用将直接通过医保系统按照参保地的报销政策进行结算,你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
手工报销
全额垫付:如果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或就医医院未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你需要全额垫付医疗费用。
准备材料:包括住院病历、费用清单、住院发票、疾病诊断书、出院小结、身份证、户口本、合作医疗本(或证、卡)等。
回参保地报销:将上述材料带回参保地的新农合管理机构,按照参保地的规定进行手工报销。
报销比例
住院报销:乡镇一级住院报销起付线是200元,报销比例为85%;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是500元,报销比例为70%;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是700元,报销比例为55%;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是1000元,报销比例为50%。
未办理转诊备案的报销:未办理转诊备案的,住院时可拨打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电话办理临时外出就医备案登记,也可以在就医前由本人或代办人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现场办理。未按规定办理异地手续的,在全国联网结算医院发生的符合方案法规的住院医疗费,个人首先负担40%,剩余部分按照参保地三级医院报销方案审核结算。
注意事项
就医地目录:在北京就医时,医保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均执行北京市的医疗保险政策。
参保地政策: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和结算期等均执行参保地的医疗保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