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医疗保险断交的新规定主要涉及居民医保断缴对大病报销限额的影响和待遇等待期的设置,以下是具体介绍:
居民医保断缴对大病报销限额的影响
降低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自2025年起,对断保人员再参保的,可降低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每断保1年,降低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累计降低总额度不超过8万元。
连续参保激励: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可适当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每次提高限额均不低于1000元,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所在统筹地区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
零报销激励: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可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额度为3000元。
居民医保断缴后待遇等待期的设置
固定待遇等待期: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
变动待遇等待期: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原则上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之和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
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参保人员可通过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每多缴纳1年可减少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缴费参照当年参保地的个人缴费标准。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政策标准由各省份根据医保基金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