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异地门诊检查能否报销,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以下是相关政策的详细说明:
跨省异地就医门诊检查报销政策
备案及结算流程: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需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或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等线上线下途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备案成功后,在备案地开通的所有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可享受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门诊就医时需了解参保地异地就医管理规定,按要求选择定点医药机构。
报销待遇:跨省异地就医结算遵循“就医地目录,参保地待遇”原则。即异地就医执行就医地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目录,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则执行参保地政策。
特殊情况:对于跨省急诊抢救人员和非急诊且未转诊人员,也纳入了异地就医备案人员范围。急诊抢救就医人员视同已备案,由定点医疗机构选择相应系统接口办理直接结算,无需垫付费用返回参保地零星报销。
省内跨市就医门诊检查报销政策
备案及结算:以广东省为例,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障省内跨市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经办规程》明确,异地长期居住、临时外出就医或异地生育就医的参保人员办理省内跨市就医备案后,可在省内跨市定点医药机构看病买药直接获得医保报销,不需要先垫付后报销。
门诊特定病种待遇:参保人员可在符合资质的就医市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全省统一的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全省规定范围内的门诊特定病种,参保人员待遇认定信息全省互认,更换参保市有效期内的门特病种无需重新办理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