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农合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 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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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镇卫生院就诊,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可达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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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级医院就诊,报销比例降至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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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级医院就诊,报销比例只有30%。
- 门诊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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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村卫生室就诊,可获得60%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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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镇卫生院是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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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级医院和三级医院分别为30%和20%。
- 大病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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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超过5000元的部分,分段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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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 - 10000元的部分补偿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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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 - 18000元的部分补偿70%。
- 异地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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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就医,起付线为100元,报销比例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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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200元,报销比例为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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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500元,报销比例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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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700元,报销比例为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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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非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1000元,报销比例为45%。
这些报销比例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有所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官方文件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