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医保报销比例2025年的情况如下:
- 在职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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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住院个人承担:三级医院10%,二级医院8%,一级医院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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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及工作年限满三十年以上的在职职工,个人承担比例减半。
- 退休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
- 住院医疗费:甲类药品及普通诊疗费用在职职工统筹基金支付85%,退休人员统筹基金支付90%;乙类药品费用统筹基金支付75%,高精尖检查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70%。
- 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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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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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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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 门诊大病用药和诊疗项目 :
- 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参保人员每次就诊所发生的符合门诊大病用药和诊疗项目范围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自付30%,统筹基金支付70%。
建议:
- 具体报销比例可能会因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在实际操作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