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血液透析中心的基本标准:
一、人员要求
执业医师 :至少有 2 名执业医师,其中至少有 1 名具有肾脏病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0 台血液透析机以上,每增加 10 台血液透析机至少增加 1 名执业医师。
护士 :每台血液透析机至少配备 0.4 名护士。
技师 :至少有 1 名技师,该技师应当具备机械和电子学知识以及一定的医疗知识,熟悉血液透析机和水处理设备的性能结构、工作原理和维修技术。
人员培训 :医师、护士和技师应具有 3 个月以上三级医院血液透析工作经历或培训经历。
二、房屋和设施
功能区域 :布局和流程应当满足工作需要,符合医院感染控制要求,区分清洁区和污染区。具备相应的工作区,包括普通透析治疗区、隔离透析治疗区、水处理间、治疗室、候诊区、接诊区、储存室、污物处理区和医务人员办公区等基本功能区域。开展透析器复用的,还应设置复用间。
透析治疗室 :透析治疗室每个血液透析床 / 椅间距不小于 1 米。每个透析单元应当有电源插座组、反渗水供给接口、透析废液排水接口等。应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个人防护设备手套、口罩、工作服、护目镜 / 防护面罩等。透析治疗室应具备通风设施和 / 或空气消毒装置,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 15982-2012)的Ⅲ类环境。
水处理间 :水处理间的使用面积不少于水处理机占地面积 1.5 倍。
三、设备要求
基本设备 :三级医院至少配备 10 台血液透析机,其他医疗机构至少配备 5 台血液透析机;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水处理设备、供氧装置、负压吸引装置,必要的职业防护物品;开展透析器复用的,应当配备相应的设备。
急救设备 :心脏除颤器、简易呼吸器、抢救车。
信息化设备 :至少具备 1 台能够上网的电脑。
四、规章制度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职责、相关诊疗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规章制度至少包括医院感染控制及消毒隔离制度、透析液和透析用水质量监测制度、医院感染监测和报告制度、设备设施及一次性物品的管理制度、患者登记和医疗文书管理制度、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管理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