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慢特病报销的新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门诊慢性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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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 :实行定额管理,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内乡镇卫生院发生的门诊检查治疗,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每人年度内单病种最高累计支付1800元,两个病种以上的年度内最高累计支付限额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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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 :门诊慢性病起付标准为200元,报销比例为80%;门诊特殊病起付标准为200元,报销比例为85%。
- 门诊特殊病 :
- 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 :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检查治疗,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85%。
- 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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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门诊慢特病 :实行按项目报销,报销比例由原来的80%提高到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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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门诊慢性病 :实行限额支付管理,报销比例由原来的70%提高到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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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报销比例 :慢特病的医保报销比例得到了显著提高,普遍提高到90%,并取消了小目录和门槛费的限制。
- 跨省直接结算 :
- 病种范围 :将跨省直接结算门诊慢特病病种数量从5种增加到10种,包括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等。
- 结算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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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时间 :2024年12月20日——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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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程序 :门诊慢特病年度支付限额5000元以下病种由乡镇卫生院收集报销材料,每月月底报经办中心审核;5000元以上病种直接在经办中心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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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资料 :包括门诊病历或处方、发票(必须附费用明细、检查报告、化验单等清单)、身份证或户口本及社保卡复印件等。
这些新规定旨在提高慢特病患者的报销比例,简化报销流程,并扩大跨省直接结算的病种范围,从而为患者提供更多便利和实惠。建议患者及时了解和掌握这些政策变化,以便更好地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