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瘤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比例如下:
- 乡镇指定医院 :
- 农民花销100元以上的报销比例为85%。
- 县级医院 :
- 400元以上可报销,比例为75%。
- 市级医院 :
- 需1000元以上才可报销,比例为65%。
- 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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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10000元部分补偿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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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18000元部分补偿70%。
- 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特定门诊治疗 :
- 每年限额补偿1.1万元。
- 门诊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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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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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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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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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
综上所述,肿瘤农村合作医疗对恶性肿瘤的报销比例较高,具体比例会根据不同地区的政策有所差异。建议患者在就诊时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了解更详细的报销政策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