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报销比例和范围如下:
- 门诊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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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 :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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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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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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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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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发票 :每贴限额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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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 :5000元。
- 住院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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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费 :辅助检查(如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限额报销200元;手术费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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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以上老人 :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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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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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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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报销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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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报销30%。
- 大病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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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风险基金补偿 :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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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 :1.1万元。
这些报销比例和范围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有所变化,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