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医院的收费价格规定如下:
-
备案制 :民营医院各项收费由各医院自行制定,并报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例如,一项收费核准价为100元,公立医院多收一分钱就违法违规,而民营医院收150元,只要与备案价格一致就合法合规。每家医院的收费也可能不同。
-
市场调节价 :盈利性的民营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可以由经营者自主定价。
-
合法合规 :民营医院在制定收费标准时,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物价政策,确保收费标准的合规性。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需报物价部门审批,价格调整需合理提出方案并报物价部门审批,取消或暂停医疗服务项目需报物价部门备案。
-
明码标价 :民营医院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物价部门制定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严禁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应包括门诊、住院、急诊等各类医疗服务项目,并应提供多种支付方式方便患者选择。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应向患者说明相关费用,确保患者知情同意。
-
医保定点单位 :民营医院如申请医保定点单位,资质应符合相应的医保政策。除了必须经过医保审核,在设备硬件和人员配备上需和公立医院一样达到一定标准。30%以上的非公立医院可以使用医保报销,这一比例仍在扩大。
-
价格监管 :各医保部门要加强对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医药价格的监测管理,确保医保基金合理支出。各市医保部门要按照不高于同级同类公立医疗机构价格的原则,明确定点民营医疗机构价格水平,并加强同地区同层次医疗机构比价,及时调整完善医保服务协议结算标准。同时,要求民营医疗机构如实公开公示医疗机构服务价格,主动承诺“合理定价”,并接受社会监督和行政监管。
综上所述,民营医院的收费价格应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自主制定,并需报相关部门备案和公示。同时,民营医院应遵守市场调节价原则,确保收费合理透明,并接受政府和医保部门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