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青岛医保的大病 可以 进行二次报销。具体的政策如下:
- 二次报销政策 :
- 第一次住院全额负担,第二次减半,第三次及以上100元;门诊慢特病单设一次。
- 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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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居民一档: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80%,三级医院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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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居民二档: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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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儿童和大学生: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85%,三级医院80%。
- 连续参保激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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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5年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缴费1年,提高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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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当年医保基金零报销且于次年正常参保缴费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
- 断保约束 :
- 对居民医保断保人员再参保缴费的,每断保1年,相应降低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
这些政策旨在鼓励连续参保,提高医保的普惠性和保障水平。建议参保人员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获得更多的医保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