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透析室的人员资质要求如下:
- 医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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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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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经过不少于3个月的专业培训,并通过相关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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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透析室(中心)应由副高以上职称(含副高职)、有丰富临床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主任。
- 护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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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并在三级医院接受不少于3个月的血液净化护理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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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时,需向拟执业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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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定期接受安全注射、感染控制及职业暴露防护的培训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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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入职人员需通过操作考核后方可独立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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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透析专业护士必须为经过血液净化基本治疗操作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注册护士,定期接受血液透析相关知识、技能的再培训与考核,再培训间隔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
- 技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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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10台以上透析机的血液透析单位应配专职技师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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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师需要接受不少于3个月的专业培训,并通过相关考核。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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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医护人员需熟悉血液透析的原理、操作流程及并发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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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组织医护人员参加专业培训,提高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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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护人员需具备专业资质,接受过正规血液透析培训,并具备相关执业资格。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血液透析室的工作人员具备必要的知识和技能,以提供安全、有效的血液透析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