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妇幼住院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 学生、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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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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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
- 其他城镇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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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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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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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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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 退休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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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满15至21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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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不满15年的,其医疗药费报销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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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职职工,其医疗药费报销75%。
- 住院床铺费 :
- 报销60%,无论任何住院方式,一律计收住院床铺费,医院未收的由公司收取。
- 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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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医院住院报销85%,免赔额为200元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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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住院报销70%,免赔额为300元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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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住院报销65%,免赔额为500元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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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住院报销80%,免赔额为1100元每次。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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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报销比例可能会因个人缴费年限、医院等级等因素有所不同,建议在就诊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医院财务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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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住院起付线和免赔额的计算方法,以确保能够充分利用医保报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