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职工医保断交后是可以接着补缴的,但具体规定如下:
- 中断缴费3个月及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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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补缴中断期间的社会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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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后,计算连续缴费时间,并按规定享受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
- 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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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等待6个月的等待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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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缴费当月起重新计算连续缴费时间,连续缴费6个月后,按规定享受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
- 一次性补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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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都可以申请一次性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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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和个人按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历年缴费基数和当时规定的缴费比例补缴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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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确定历年缴费基数的,以青岛市执行的历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补缴。
- 补缴费用 :
- 补缴费用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分别负担。
- 医保关系转移接续 :
- 参保人在办理职工医疗保险停保手续且无欠费后,可以在转入地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通过相关渠道申请将医保关系转出。
综上所述,青岛职工医保断交后可以补缴,但需要根据中断缴费的时间长短和是否一次性补缴等具体情况来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建议及时补缴,以避免影响医保待遇的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