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脑出血残疾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办理条件
具有西安市常住户口。
符合国家制定的《中国实用残疾人评定标准》的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智力残疾、肢体残疾和精神残疾的人员。
办理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
二寸近期彩色照片3张。
病历或相关病情资料。
城镇职工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工资单、劳动合同、养老保险。
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
受理:县级残联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对,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
评定:县级残联对残疾特征明显的申请人,可直接填写评定表;残疾不明显的,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相关病历证明。
政审:县级残联理事长根据申请人的相关材料和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作出的残疾评定结果进行初审。
发证:评定通过后,县级残联填制残疾人证,并发放给申请人。
办理时间
每年4月1日至4月30日为统一鉴定、核发、年审残疾人证时间。
注意事项
残疾人证遗失,应及时报告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声明作废后可申请补发。
残疾人证污、损,影响正常使用,可以将污、损残疾人证交回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作废并免费换领。
残疾人户口迁移,需到原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凭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开具残疾人证迁移证明。
如果您需要更多帮助,可以咨询西安市残联或相关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