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保险门诊是可以报销的 。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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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在参保县(区)域内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发生的门诊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为55%,不设起付线,单次最高报销限额为25元,年度最高报销限额为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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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慢性病门诊 :不设起付线,按病种设定药品、诊疗项目报销范围和限额,在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在限额内按6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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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慢性病门诊 :特殊慢性病门诊医药费用按当次就诊医疗机构普通住院政策报销,年度内按就诊最高类别医疗机构计算1次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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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 :住院费用也纳入报销范围,具体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和是否在职职工有所不同。例如,在职职工在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
综上所述,社区保险门诊能够报销,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根据不同的医疗费用类型和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建议参保人员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以便更好地利用医保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