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比例根据就医地和备案情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已办理异地备案的参保人员
职工医保:
住院费用: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以上至1万元的部分报销88%,1万元以上至5万元的部分报销91%,5万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报销95%;在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以上至1万元的部分报销90%,1万元以上至5万元的部分报销95%;在一级及社区医院,起付标准以上至1万元的部分报销92%,1万元以上至5万元的部分报销95%。
门诊慢性病费用:报销比例为70%,起付线为700元,大骨节病、氟骨病、克山病没有起付线。
居民医保:
住院费用: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为80%,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为70%,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为60%,在三级特等定点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为50%。
门诊慢性病费用:报销比例为50%,不设起付线。
未办理异地备案的参保人员
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可能会适度下调,建议市民异地就医前,做好备案准备。
居民医保: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职工医保:在备案地就医结算时,基本医保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时的标准。
居民医保:在备案地就医结算时,基本医保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时的标准。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职工医保:跨省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就医,在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支付比例基础上降幅不超过10个百分点;跨省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住院,在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支付比例基础上降幅不超过20个百分点。
居民医保:跨省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就医,在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支付比例基础上降幅不超过10个百分点;跨省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住院,在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支付比例基础上降幅不超过20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