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农村合疗在西安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级别不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住院报销
一级医疗机构: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90%。
二级医疗机构:起付线800元,报销比例78%。
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2000元,报销比例62%。
大病保险报销
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因病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对起付标准以上、年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政策范围内费用,由大病保险基金分段按比例支付。起付标准为1万元,年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具体支付标准如下:
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在1万元(含)-5万元以内的部分,支付60%。
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在5万元(含)-10万元以内的部分,支付65%。
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在10万元(含)以上的部分,支付70%。
注意事项
异地就医备案:宝鸡农村合疗参保人员在西安住院前,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备案后,可在西安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住院费用。
就医范围:参保人员应选择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非定点医疗机构的费用不予报销。
费用结算:出院时,参保人员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医保报销部分由医院与医保部门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