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医院检查是否能用新农合报销,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以下是相关介绍:
报销条件
定点医疗机构 :新农合报销需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才可享受待遇。
符合规定费用 :报销的医疗费用需符合新农合规定的报销范围,包括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费用。
报销范围及比例
普通门诊 :参保居民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可报销。如在乡级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 60%,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 430 元。
两病门诊 :对于高血压、糖尿病等 “两病” 患者,2025 年新农合继续实施专项门诊报销政策。使用 “两病” 用药目录中乙类药品的,个人先需自付 10%。
慢性特殊病种门诊 :门诊慢特病报销时不设起付线,在相应病种年度报销限额内,按新规范围内费用的 70%(乙类项目先由个人自付 10% 后计算)进行报销。
住院医疗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可报销,具体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确定。
报销流程
就医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需出示新农合医疗证和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结算 :在就医过程中,医疗机构会根据新农合政策进行实时结算,患者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
报销申请 :对于未在就医时进行实时结算的情况,患者可在治疗结束后,携带相关票据和证明材料到当地新农合管理部门申请报销。
审核与发放 :新农合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报销款项发放给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