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去门诊是可以报销的,但具体的报销比例和范围会因地区而异。以下是2024-2025年农村合作医疗门诊报销的一些常见规定:
报销比例
普通门诊报销:参保居民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可报销。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发生的新规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按80%比例报销;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按60%比例报销。
两病”(高血压、糖尿病)门诊报销:“两病”门诊报销药品为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专项用于城乡居民“两病”的治疗性药品,使用“两病”用药目录中乙类药品的,个人先需自付10%。
门诊慢性特殊病种补偿:门诊慢特病报销时不设起付线,在相应病种年度报销限额内,按新规范围内费用的70%(乙类项目先由个人自付10%后计算)进行报销。
报销范围
普通门诊报销范围:包括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例如在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就诊时,可按规定比例报销门诊费用。
“两病” 门诊报销范围:“两病” 门诊报销药品为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专项用于城乡居民 “两病” 的治疗性药品。
门诊慢性特殊病种报销范围:包括高血压、糖尿病、慢性肾功能衰竭等慢性疾病。在相应病种年度报销限额内,按新规范围内费用的70%(乙类项目先由个人自付10% 后计算)进行报销。
总的来说,农村合作医疗在门诊方面提供了一定的报销支持,帮助减轻农村居民的医疗负担。具体的报销标准和范围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的医保部门或定点医疗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