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看门诊报销的具体流程和标准如下:
报销流程
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参保居民需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就医并结算: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结束后,医疗机构会根据新农合报销政策,直接结算报销金额,个人只需支付自付部分。
报销标准
普通门诊报销: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发生的新规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按80%比例报销,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160元,年度不结转。
两病门诊报销:对于高血压、糖尿病等“两病”患者,使用“两病”用药目录中乙类药品的,个人先需自付10%,剩余部分按规定的报销比例进行报销。
门诊慢性特殊病种补偿:门诊慢特病报销时不设起付线,在相应病种年度报销限额内,按新规范围内费用的70%(乙类项目先由个人自付10%后计算)进行报销。
注意事项
报销材料:通常需要提供身份证、合作医疗证、病历、费用清单等材料。
异地就医:如果需要在异地就医,一般需要提前办理转诊手续,并在就医结束后将相关材料带回参保地进行报销。
如果你有更多关于农村合作医疗的具体问题,可以咨询当地的医保部门或定点医疗机构,获取更详细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