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保报销范围内
血液制品在医保报销范围内。根据自治区医保局发布的《关于规范血液制品及蛋白类制品医保支付工作的通知》,以下血液制品被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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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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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细胞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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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小板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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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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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沉淀类
具体品种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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浓缩红细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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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细胞悬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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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涤红细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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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冻解冻去甘油红细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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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h阴性悬浮红细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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滤白全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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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h阴性全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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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分离浓缩血小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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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采血小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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滤白机采血小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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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鲜冰冻血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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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冰冻血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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滤白病毒灭活冰冻血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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滤白普通冰冻血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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滤白冷沉淀
此外,参保人员患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恶性肿瘤、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慢性贫血、失血性休克等各种出血病症,以及在符合医保支付条件的大型手术、严重创伤及抢救、急救等情形下使用血液制品,均列入医保支付范围。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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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应及时了解当地医保政策,确保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能够充分利用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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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在使用血液制品时应严格按照医保支付范围进行操作,确保费用能够顺利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