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工新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 :深圳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深圳市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若干措施》旨在通过3到5年时间淘汰一批内部治理混乱、服务质量水平低、长期不开展业务活动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培育一批运行规范、专业突出、高质量发展的品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
拓展社会工作服务领域 :新规提出在稳步发展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教、卫生健康、纠纷调解、应急处置等16个领域社会工作服务的同时,积极推动社会工作服务由民政领域拓展到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领域,由特殊困难人群延伸到有需要的人群。
-
建立社工职级体系和薪酬体系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深圳市关于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的若干措施》提出建立社工职级体系,大幅提升社工薪酬,建立与项目同步发展的督导服务体系,并将预算全部纳入财政。具体措施包括社工平均工资标准从5000元提高至万元以上,薪酬偏低的状况将有望改变。
-
购买服务方式改革 :深圳市将“民政集中购买、分部门使用”转变为“谁使用谁购买”,明确提出各职能部门、群团组织是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购买主体。购买服务时应以项目购买为主,并将依成本核算的项目购买经费纳入各部门的年度财政预算。
-
人才激励措施 :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全市人才保障体系和相关人才计划,积极探索将高层次社会专业人才纳入人才安居政策惠及范围。
这些措施旨在提升深圳社会工作服务的整体水平,增强社会工作者的职业吸引力和稳定性,推动社会工作行业的专业化和职业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