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职工医保断交后是可以续交的。具体规定如下:
- 断缴后的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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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断缴后,参保人员将无法享受医保待遇。如果中断缴费三个月以内,原则上视为中断参保,从正常缴费到接续参保并补缴中断期间医疗保险费的,中断期间享受个人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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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中断缴费超过三个月,从正常缴费到接续参保并补缴中断期间医疗保险费的,中断期间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中断后未补缴的,视同重新参加医疗保险,中断前的缴费时间不计入连续缴费时间。
- 补缴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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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从未按时足额缴纳的当月起,终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中断后继续缴费的,必须按规定以补缴时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将中断期间的全部欠费补齐。补缴时间计入连续缴费时间,但补缴期间不能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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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中断缴费60天内(含60天)补缴医疗保险费的,从缴费次月起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如果中断缴费60天以上至180天(含180天)补缴医疗保险的,从缴费当月开始计算,3个月后方可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如果中断缴费180天以上补缴医疗保险费的,从缴费当月开始计算,6个月后方可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 特殊情况 :
- 因劳动关系终止导致职工医保断保的人员,在断保90天内凭职工医保参保凭证可参加居民医保,自职工医保断保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综上所述,青岛职工医保断交后是可以续交的,但需要按照规定及时补缴中断期间的医疗保险费,并注意补缴期间无法享受医保待遇。建议在断交后尽快办理续保手续,以避免影响医保待遇。